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铜产业办)
1、制定铜陵市铜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铜产业节能减排及生产加工装备项目10个,达到预可研程度;
3、拟定《关于加快我市铜加工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4、分解落实2009年度铜产业重点工作任务,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组织编制铜板带、铜管、铜棒材、铜线材产能扩大及其产业链延伸项目20个,达到预可研程度;
2、提出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铜设立“铜交易中心”的工作方案,力争年内实现。
三、市科技局
1、年内完成“铜陵市铜加工研发中心”组建工作;
2、组织编制铜粉、铜合金材等新型铜加工材项目10个,达到预可研程度。
四、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证发展铜产业各项财政资金及时到位。
五、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政府皖政秘[2008]75号文件精神,帮助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公司整合重组市内、省内有色金属资源。
六、市环保局
争取环保部批准在我市设立“进口废七类铜拆解加工区”,并在年内获批。
七、市城乡规划局
负责相关园区及项目的选址和方案审批工作。
八、市供销社
1、拟定《关于促进我市循环经济再生金属资源利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牵头制定争取“中国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进口废七类铜拆解加工区”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内获批;
3、编制循环经济再生金属产业园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市招商局
1、提出铜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意见,组织专业专项招商;争取引进2-3家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铜加工项目;
2、排定国内铜产业集中区域相关地级市铜产业重点企业名单(明确前五名企业及其基本情况)。
十、市商务局
1、加强同上海期货交易所联系,推进在铜设立铜期货交割仓库工作;
2、做好B型保税物流中心申报工作。
十一、市国税局
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二、市地税局
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三、市统计局
按月发布铜产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每半年对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十四、市商检局
配合相关部门争取环保部对在我市设立进口废七类铜拆解加工园区的认可。
十五、铜陵海关
做好集装箱“转关”相关事宜。
十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做好园区建设和项目服务,完成铜产业招商任务。
十七、市工业投资公司
按照政府要求投资参股铜加工企业。
十八、有色金属集团控股公司
1、确保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十月一日 开工;
2、编制5个铜采选冶项目和10个铜加工项目,达到预可研程度;
3、完成重大招商引资项目4个。
十九、精达集团公司
完成重大项目建设或招商引资项目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