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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陵市委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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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陵市委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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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3-05 15:4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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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和县区经济跨越发展,推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实现民营经济提速提质发展,再造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总目标,以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为着力点,促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力求实现民营企业发展方式全面转型、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升、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民营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高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平均水平,为全市跨越式发展担纲承梁、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重点目标。在全市民营经济“十一五”规划目标基础上,自我加压,提升标杆,力争从三个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提速发展,扩张增量。大力培植骨干,以点带面,推动集群化发展,实现民营经济总量、企业经营规模的全面扩张。到2010年,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260亿元以上,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5%以上;民营经济税收达到29亿元以上,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达52%以上;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达到300个以上;力争销售收入过100亿元企业1户以上,过10亿元企业8户以上,过5亿元企业15户以上,过亿元的骨干企业达到50户以上。
——提质发展,激活存量。加快内涵式、集约化发展,推动民营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方式全面转型。到2010年,争创中国名牌产品2个以上、省著名商标20个以上、省名牌产品30个以上,拥有自营进出口权民营企业200家以上,培育形成省级民营科技企业300家以上。
——科学发展,突出创新。加快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提高综合要素生产率,促进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到2010年,扶持开发100项适合民营企业发展的先进适用专利技术并实现产业化,民营企业专利申请量累计超过600件,市级以上的民营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50个。
    二、主要措施
    (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也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关键所在。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就是加快铜陵经济发展、服务民营经济就是服务铜陵经济的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支持创业中解放思想,在跨越发展中统一思想,在见诸行动中深化认识,在探索创新中更新观念,要把执行政策的原则性与坚持从实际出发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改善和创新对民营企业的服务,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和市场环境,形成上下互动、各方配合、齐心协力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积极培育激励创业的人文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创业积极性,努力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民众踊跃创业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大全民创业的资金投入,为创业型企业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支持。成立创业辅导中心,组建创业专家咨询团,为创业者和初创小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创业辅导服务。进一步创新创业培训方式,扩大创业培训受益面。加快创业基地建设,制定创业基地奖励以及创业者入驻基地租金补贴办法,对创业者入驻基地或园区发展给予适当的政策与资金倾斜。
    (五)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与大企业和相关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及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协作关系,形成较强的生产配套能力,提升企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加工型产业,增强民营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形成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民营企业产业的高级化;引导民营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兴办循环利用资源产业,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资源循环式利用。
    (六)促进集群化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在铜加工、纺织服装、电子材料等产业上的比较优势,按照“核心企业一产业链一产业集群”的递进发展思路,发挥龙头企业的“领头羊”作用,围绕行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产业关联度的行业企业,带动产业链前向、后向延伸,通过产业集群特有的根植性和独特竞争优势,提高民营企业集聚度,加快形成一批有特色、有规模、体系完整的产业集群,提升我市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到2010年,铜加工、纺织服装、电子材料三大产业集群增加值占全部民营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
    (七)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以各类工业园区、民营科技园、工业集中区和高新技术创业园、基地为载体,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园区发展,促进民营经济的空间有效聚集,优化民营企业的空间布局。探索以合理的利益再分配机制打破工业园区间的行政区划制约,突出园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导向,发挥经济园区的最大效能。提高园区内项目的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提高投入产出率,大力推行标准化厂房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到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各类经济园区内企业的增加值占全部企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
    (八)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民营经济品牌建设工程”,加大对品牌实施战略工程投入,对民营企业中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附加值高的产品品牌给予重点培育、重点扶持,对已获得国家、省、市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名优产品称号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优先列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计划,享受现有的各项优惠政策。
    (九)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国内外的各类展销会、招商会,并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对参加统一布展和组织的给予适当补助。支持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对国际市场的研究和开拓,积极利用境外市场资源,把产品打进国际市场或在境外举办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到2010年,民营企业出口产品交货值占全市出口产品交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力争有一批企业与世界500强、国内知名企业开展合作。
    (十)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出资人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战略开拓能力、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的民营企业家队伍:研究建立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选拔、任用、激励、监督以及职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机制,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快各类协会(商会)的改革和发展,强化行业自律,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家的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一)切实加大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继续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银监会有关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支持的意见,结合民营企业创业初期的特点,实行差异化服务,不断创新信贷担保产品,满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民营企业对贷款的需求。采取激励措施,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创业型、成长型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降低贷款成本,增加信贷总量。全市各金融机构每年新增小企业贷款不低于10%。
    (十二)进一步推动担保机构建设。积极推动现有担保机构增强资本实力,拓展担保业务,扩大担保规模,提高对科技型、创业型企业的担保融资比例;大力支持创办商业性信用担保公司和民营企业会员制、互助性担保机构,努力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并形成良性竞争的融资担保体系。到2010年,全市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达到8家以上,其中注册资金过亿元达到1家,5000万元超过4家。
    (十三)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发挥政府性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代偿补贴机制,设立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推动担保机构适当降低创业型民营企业的担保条件和反担保措施,简化担保手续,扩大担保规模。
    (十四)鼓励和扶持上市发展。建立民营企业上市培育企业数据库,加快民营企业上市后备资源的培育,以工业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科学设计企业资本化运营的步骤和方式,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主板上市、境外上市、借壳上市等途径,在更大的平台上发展。到2010年,实现新上市融资企业不少于2家,培育新上市后备企业不少于10家。
    (十五)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介服务组织建设,进一步培育和扶持房地产评估、创业辅导、财税咨询、教育培训等中介机构,形成良性竞争、有序发展的局面。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将民营企业人才培训纳入全市人才工作计划,加快培养一批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筹建民营科技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利用现有的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资源,完善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辅导功能,增加机械、电子、铜材、纺织等主导产品检验检测及其分析手段,集中开展科技服务。
    (十六)加强宏观指导和服务。各部门要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趋势和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和传递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等信息,引导民营企业发展。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服务民营企业方面的助手作用:统计部门要完善对民营经济的统计和监测,全面准确反映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
    (十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总量,突出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体系、融资担保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市级扶持企业发展各类政府性资金中用于支持民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十八)营造发展氛围。继续组织开展县区发展民营经济目标考核、“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销售收入50强、纳税50强评选排序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发展民营经济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考核工作,组织民营企业对相关服务部门和机构开展作风评议,选择一批重点民营企业作为发展环境监测点,努力畅通为民营企业服务的绿色通道。
    (十九)强化责任落实。县区政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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