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委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办理
政策内容:省财政预算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
政策依据:《安徽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省经委财企〔2007〕990号)。
办理程序:企业向所在市、县经委和财政局申报,由所在市或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县经委、财政局上报省经委和省财政厅。省属企业直接上报省经委和省财政厅。
办理部门:省经委企业处
联系电话: 0551-287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