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网站的规范化管理,保证网站信息内容及时更新,进一步宣传铜陵,提升铜陵的对外形象,充分利用网站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加强对信息网络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投入必要经费,购置必需的软硬件设施,保证信息网络运行安全、稳定、可靠。
二、各单位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快捷方便条件,在履行工作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文件、数据、图表等有关资料,能公开的信息,都应当予以公开,在网站上对外进行发布。
三、要建立信息更新机制,保证上网资料的时效性和完整性。各单位应定期对网站的静态信息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生变更的内容及时修正更新。明确专人负责动态信息的采编和发布工作,通过动态信息的更新及时全面地反映本单位、本行业的整体形象与工作动态。
四、要实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我局将联合市有关部门对全市各单位网站的信息内容进行检查,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三月九日